您现在的位置: 考研秘书网 >> 考研信息网 >> 专业学位 >> 法律硕士 >> 正文

2007老妖精法硕指南精编版


[我来说两句]

声明:任何网站或辅导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以下内容,否则作者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说明:跟以往一样,今年的老妖精指南写三个版本:一个精编版,一个加强版和一个押题版。精编版包含了2005年主观题的详解,各个知识点重要程度的标注,适合考生在10月~11月复习时参考;加强版的内容包含了精编版,但增加了2006年主观题的讲解,并对每年必考的考点进行了详尽的扩充,如将2003年至2006年的历年真题依照知识点归类,以图揭示各个知识点的考察方式和需要掌握的程度,适合在11月~12月复习时参考;押题版只提示2007年最有可能考到的知识点,并揭示其考察方式,适合冲刺时候使用。

三个版本中,加强版是收费的,做为考研加油站老妖精专卖店里老妖唯一的商品出售(订购请点击http://www.kaoyan.com/JM/Horace/2007.htm),押题版则做为加强版的增值服务,12月将免费提供给购买加强版的用户,但考虑到以往都免费提供给大家,所以在考前20天解禁免费下载,精编版根据以往传统,免费提供。以下是老妖精指南2007精编版的具体内容:

    首先,从2005年法硕专业课主观题入手,适当联系2006年考生答题情况,说明近年法硕考试的一些变化,强调一些答题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以便考生找准复习的方向,掌握答题技巧;

其次,依照《2007年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整理重要知识点,揭示知识点的考察方式和需要掌握的程度,这部分是老妖精指南的精华部分,加强版对这部分进行了详尽的扩充,不仅加了历年重要的真题,而且对每个考点需要掌握但容易忽视的问题都做了提示;

最后,每个知识点旁边括号中的重要程度解释如下,了解是一般复习中浏览即可,重点记忆时候可以不看;一般掌握需要细看,但不需要背;提示重点和考点的需要背下来,并且每个细小点都需要精确记忆。


一、2005法硕专业课主观题分析

(一)2005年刑法学主观题

三、简答题:26、27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26.我国刑法规定的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及累犯的法律后果(2005年简答26)。
―――注意一定要回答一般累犯的概念,对成立条件和累犯的法律后果答出要点即可。累犯的概念不答会失分,但成立条件和法律后果答的太多同样会失分。《老妖精指南2006精编版》里对这点的复习要求:57、①累犯(必考重点,两种类别的构成条件和处罚原则要记住,累犯与再犯的区别是新增内容,重点)。同样,2006年法硕联考真题刑法卷的第30题第4问:“甲是否构成累犯?为什么?”又涉及了该考点,但要注意该题以不构成累犯的情况考察累犯构成的条件,即考到了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因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不符合累犯构成的条件。

27.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2005年简答27)。
―――跟04年法硕刑法学考试一样,第2道简答题是分则里罪名之间的区分,同样,2006年法硕联考真题刑法卷的第27题,也是考的分则里罪名的区分。答题时候,首先要回答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各自的概念,然后按照构成要件作对比。《老妖精指南2006精编版》里对这点的复习要求:120、抢劫罪(必考,构成特征、认定和处罚很重要),因抢劫罪是必考的考点, 2006年法硕联考真题刑法卷法条分析第29题第3问: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并强迫被劫持人当场交付财物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为什么?”同样考到了该考点。可见以上连续两题说明了刑法中往届考过的知识点2007年联考时仍有可能再次涉及,这部分知识点是我们应该花时间重点掌握的内容。

――-可以看出,简答题出题特点是:第1道是考总论里比较重要的概念,第2道考分则里罪名之间的区别。因此现将刑法分则种可能会考的罪名区分总结如下:

(1)   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老妖精指南2004版》重点内容,2004年刑法学27简单题);

(2)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3)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4)   贪污罪与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三者的界限。(《老妖精指南2006加强版》中内容,2006年法硕联考真题刑法卷第27题》)

28.请对“凡教唆他人犯罪的一律以共犯论处”进行辨论。(辨析题)

―――首先答出教唆犯和共犯的概念,然后明确说这种说法不准确,再说明原因。这是老妖精2005和2006版里对这点的复习要求:34、教唆犯(必考,注意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从重处罚)。

―――有关教唆犯,04年刑法学第1道简答题“简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我国刑法对教唆犯规定的原则”与第1道辨析题“请对所有的教唆犯都是主犯进行辨析”都考到了。但2005年紧接着又出了一道有关教唆犯的辨析题,,同样,该必考的考点2006年法硕联考真题刑法卷第30题案例分析第1问又涉及到。可见,对于法硕入学考试刑法学来说,重点恒重是其规律,而且可能连续几年就一个知识点出题,所以以前的真题都要好好看,特别是2003—2006年的历年真题。

四、法条分析题:29小题,1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29.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请用犯罪构成理论分析该条确认的犯罪构成。―――不要忘了答诈骗罪的概念
(2)该条中“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含义是什么?
(3)该条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含义是什么?―――举出一两个例子即可
(4)假如甲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法官却判处甲八年有期徒刑,作出这种判决的依据可能是什么?―――说明是法定刑以下处罚,并指出减轻处罚包含的两种方式。这一问牵扯到《刑法》第63条第2款。

―――可以看出法条分析目的在于考分则里的罪名、构成要件。所以每年都涉及分论中的具体罪名,而且难度在逐年加大。04年刑法学考试分析题只有三问,05年增加了一问,跟总则的条款还有联系。复习的针对方法就是对指南中分则的重点罪名,不能光记住四个构成要件,还要将构成要件里涉及的概念记清楚。如04年真题里就问到了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里“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

以上内容为《老妖精指南2006加强版》中内容,我们来看2006年法硕联考真题刑法卷第28题:

五.法条分析题:29小题,1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

29、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试说明:

(1) 本条规定中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的含义应如何理解?

(2) 本条规定中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的含义应如何理解?

(3)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并强迫被劫持人当场交付财物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为什么?

(4)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同样是考刑法分论中的具体罪名,即绑架罪,但第1、2问就涉及到了该罪构成条件中的具体概念的解释。所以再次提醒大家,对于分则中重点罪名,不仅要注意其四个构成要件,还要将构成要件里涉及的概念记清楚。

五、案例分析题:30小题,15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30.甲为了骗取保险金(动机),花1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通过在某国有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的好友乙经办,向该保险公司谎报轿车价值为20万元,投保车辆盗抢、毁损险。之后,甲找中学生丙(男,15岁(未成年人,教唆,加重处罚),给丙5千元报酬,请丙将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丙问为什么,甲说那是邻居的车,要烧掉报复邻居(被教唆人不知实情)。丙说没问题,十天以内解决。丙拿钱带上同学丁(男,15岁)一起吃喝、上网吧。丁问丙哪来许多钱,丙告以实情,并请丁帮忙,丁答应(共犯)并搞来一大瓶汽油放在丙家,准备点火用。(犯罪预备,注意共犯中)此间,甲担心轿车离自已家太近,烧车会烧到自家和邻居的房屋,就打电话告诉丙放弃烧车(有可能是犯罪中止),并让丙将5千元钱退回。丙已将钱花去大半,无法偿还,听后十分着急,一边答应停止行动,过几天退钱,一边通知丁就在当晚行动。丁答应,约定当晚在烧车地点汇合。晚上,丙带上汽油瓶到烧车地点,丁因害怕未去(是否因丙的行为构成既遂?)。丙久等丁未果,遂决定单独行动。丙将汽油泼到车上,点火烧车,然后躲在一边察看动静。丙见火越烧超大,十分害怕,急忙打电话报火警,并急叫附近四邻灭火。(是否构成放火罪,并考虑减轻处罚情节)由于丙报警、喊人救火及时,仅烧毁轿车、烤糊了邻近该轿车的几间房屋的门窗和屋格,未造成其他后果。事后,甲向保险公司索赔(甲犯罪既遂),保险公司派乙核定险损事故。乙(国有) 明知(与甲构成共犯?)甲虚报保险标的价值、恶意制造了这起保险事故,但考虑是朋友关系,还是给其出具了保险事故评估证明,致使保险公司全额赔付甲20万元保险金。案发后,乙在审讯期间主动交待(自首?):在三个月前曾利用职务上便利虚构一起车险事故,从本公司骗领到5万元赔款,据为已有(贪污罪?)。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甲、乙、丙各构成何罪或何罪的共犯(只需指明甲、乙、丙分别就哪一事实成立何罪或何罪之共犯,不必说明理由)。―――题干很长,作题时建议拿笔画出题目中每句中关键的部分,并标出可能涉及的知识点,如上所示,这是老妖精独创的“画线法”。考试时候最好拿铅笔画出,答完在用橡皮擦去。
(2)丁的行为是何种犯罪形态(既遂、未遂、预备、中止)?并简要说明理由。―――答出这点,必须要知道相应的法条。
(3)根据本案给出的事实,指出哪些被告人具有何种法定量刑情节。―――未成年人犯罪的,教唆犯的,从犯的,自首的法定量刑情节,都是根据上面所画的要点找到的。如果答题时没有画出,很可能有遗漏。04年和05年最后一问都是问法定量刑情节,06年同样如此。

―――每年案例题的得分率都比较低,原因在于遗漏题干中的要点。答题技巧如(1)中所述,画线法可以防止这种现象发生。另外要注意本案例题综合了刑法总则和分则一起考察。总的来说,这个15分的案例题难度比较大,导致05年刑法和民法分卷一般都在100~110分左右。2006年同样如此了,根据考研加油站当时考完的考友讨论来看,对刑法的案例题分歧特别大,有些人考完以后都不能对2006年的案例题有正确的认识。

总之,刑法学主观题出题特点是,重点恒重;间答题难度不大;辨析题和法条分析题难度略有增加。复习中要吃透刑法的重点,并作一些案例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2005年民法学主观题

九、简答题:56、57小题,每题6分,共12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56.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条件的法律特点。
―――只要记住指南中相应的论述就能答好,但需要复习时候必须有意识的加以背诵。这是《老妖精指南2005版》里对该知识点的复习要求:19、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重点)。

57.抵押权的含义和法律特征。
―――同样是考记忆的东西。这是《老妖精指南2005版》里对该知识点的复习要求:48、他物权(重点章节,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都是重点,希望好好把握)

―――可以看出,民法的简答题难度不大,而且考的都是民法中的重点。这12分很容易拿到。2006年法硕联考真题民法卷简答题同样是两道题考较为简单概念:

56.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该题失分现象非常严重,原因在于很多人对此概念没有给予相当的重视,而且辅导班课堂上说该知识点不会出大题,导致了很多人对该考点未准备。《老妖精指南2006精编版》里对这点的复习要求如下:52、建筑物区分所有(06大纲新增内容,概念和特征为重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指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设备和附属建筑,为不同所有人共有。具体概念和特征以06新指南为准),而且《老妖精指南2006押题版》中明确说明,该知识点有可能考简答题:20、建筑物区分所有(考简答题)。因此再次这里强调,联考大纲中新增内容极有可能是当年的考点,应给予高度重视。
57.简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也是较为简单的概念比较,注意答题时不要忘记答各自的概念即可。《老妖精指南2006精编版》里对这点的复习要求如下:85、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概念区别是必考重点),同时在《老妖精指南2006押题版》中明确说明,该知识点39、代位继承和转继(必考)。

十、辨析题:58小题,8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58.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说法:“一人做事一人当。”请用民法中侵权行为法原理对此加以分析。
―――结合04年“白纸黑字,不容抵赖”一起说明答民法辨析题的方法。首先说明“白纸黑字,不容抵赖”涉及了哪些概念,如合同的形式,效力等。原则上正确,但有例外。然后分别说涉及到的概念,注意不能漏答合同的形式、效力的概念,并结合题目说明为什么涉及这个概念。最后说明原则应如何,但也有什么例外情况。同样,“一人做事一人当”首先考虑涉及了侵权行为法里的过错责任原则,其次原则上是正确的,但有例外,具体说明。

―――作题思路:先考虑涉及哪些概念,原则上应是什么,是否有例外。方法:遇到这样的题首先不要慌,要先充分回忆指南当中跟这个有关的论述,在草稿纸上列出想到与之有关的概念,再考虑一下有没有遗漏的地方,组织好语言后最终落笔。考场上答题依靠的是回忆,所以复习做笔记的时候要时常回忆指南上怎么讲的,到了考场上才能避免出现回忆不起来的现象发生。

十一、法条分折题:59小题,10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5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分析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制度构成和制度价值)。
―――涉及表见代理的具体规定,记住指南中相应的论述就能答好。

―――民法的法条分析题难度不大,而且很稳定,都是涉及民法中的基本概念,2006法条分析题考的委托代理即是民法中最基本的概念。表见代理04年考过间答题:57、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可以说,考过的重点下次就不会再考的规律不适用于法硕考试,一定要全面复习把握重点。对于法硕入学考试民法学来说,跟刑法一样重点恒重,而且可能连续几年就一个知识点出题,所以以前的真题都要好好看。

十二、案例分析题:60小题,15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60.李勇系在校学生,16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曾作为姚刚(成年人且精神正常)的委托代理人与某商场签订过一份买卖照相机的合同。李勇17周岁零11个月时曾与陈瑞签订过一份买卖合同,内容是李勇用一万元购买陈瑞所有的一套音响,李勇的父母对此未作任何表示。问:
(1)李勇与姚刚之间的委托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李勇与商场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李勇与陈瑞签订合同一个月后,(注意其已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该合同效力的确认权属于李勇还是其父母?为什么?
―――作题方法同上面说讲的刑法案例的答题方法:拿笔画出题目中每句中关键的部分,并标出可能涉及的知识点。此外要注意从04年开始民法主观题出题的特点是辨析题难度加大,案例题难度降低。

―――民法案例涉及合同、婚姻和继承的概率比较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2005年综合课主观题
三、简答题:65~67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65.简述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内国家监督的内容。
66.简述2004年宪法修正案关于经济制度修改的内容。
―――因是04年颁布的宪法修正案,所以05年就考了一道间答题。
67.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民法典的主要特点。
―――三道简答题,法理、宪法和法制史各一道。难度都不大,只要答出指南中相应的论述就可以了。但必须说明的是刑法和民法的重者恒重在综合课的考试中,并不适用,反而综合课出题较偏的特点明显,因此建议综合课要全面复习

四、分折题:68~70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68.结合给定的材料,分析法律作用的分类以及不同作用之间的相互关系。
材料1:《管子·七臣七主》:“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材料2: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迷私有制社会中政府的职能时曾指出:“政府的监督劳动和全面干涉包括两个方面:既包括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
材料3: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维持下去。”
―――综合课的分析题难度明显呈上升态势。这道题应该是法理的分析题,考法律的作用,但以材料题的形式出现,并且其中还有一段古文。个人观点,材料2可以激发思维的展开,画横线的一段话很显然涉及道法律作用。材料1的“定分止争”也可以引出法律的作用的知识点。这时候可以回忆指南中有关法律作用的论述,然后结合材料搬上来。

69.阅读下列材料,结合宪法学有关理论和我国宪法的具体规定回答问题。
某区政府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教育局副局长,报名参选的刘××脱颖而出,笔试、面试总成绩获第一名,组织部门的考察也认为“该同志具备了一个领导干部的素质和 要求。”然而,由于刘××在报考时不是科级领导,经“区政府反复研究,最终不得不取消了刘x×同志区教育局副局长的任职资格。”
问题:(1)刘××的哪些宪法权利受到了侵犯?宪法依据何在?―――很显然,平等权受到侵犯。此外标准答案中给出的政治权利和基本人权不太容易想到,增加了这个题的难度。
(2)刘××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宪法权利?为什么?―――标准答案给出的是刘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有点超纲。总的来说,整个题难度大,得分不易。这也是今年来考生专业综合课考试都在100左右徘徊的原因。

70.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分析下列史料。
《明史·刑法志》:“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衰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也。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武夫、宦竖之后,良可叹也。”
―――04年综合课分析题第一次出现古文的分析。05年继承了04年的出题风格,06年同样是引的《唐律疏议·名例》中的一段古文,要求分析。作题方法首先是解释一下古文的大概意思,然后进行论证,一般是此文引出的这个朝代的立法特点或者意思等等。
―――三道分析题,法理、宪法和法制史各一道,难度都比较大。04年法理的和宪法的分析题都是以案例题的形式出现,05年法理分析题、06年宪法分析题都有材料题的特点,希望引起重视。

五、论述题:71小题,共15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71.联系我国实际,试从立法、执法和司法角度论述权利保障的法治原则及其意义。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先来看一下04年综合课论述题:70、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并适当结合我国现行宪法和古代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论述当代中国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原则。这样的题04年头一次出现,难度之大超出想象,同时考察了法理学、宪法和法制史的知识点。相比较来说,05年的论述题难度稍微降低,但也需要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角度论述,并且要联系实际。06年论述题难度又稍微降低,题干中明确让论述有关法治建设方面的问题。可以说,综合课论述题难度降低,分析题难度保持不变。
―――答题的方法:WHAT-WHY-HOW三步法。如什么是(WHAT)权利保障原则;为什么(WHY)要确立权利保障原则,宪法和立法法上是如何规定的;如何保障(HOW),行政执法机关是如何贯彻的,司法机关法院是如何保障法治原则的等等,需要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方面论述。

[1] [2] [3] [4] 下一页

http://www.kaoyanmishu.net  2006-10-15 9:49:54   考研秘书网 编辑:kaoyanwang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 论: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特别推荐
    相关文章
    34高校确定考研复试分数线  0808
    08考研国家线出来之前,该干些什
    2008英语专业考研34所自主划线院
    兰州大学2008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
    南京大学2008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
    中国农业大学2008年考研复试分数
    吉林大学2008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
    中山大学2008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
    复旦大学2008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
    东南大学2008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