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热忱欢迎国内各重点大学获得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接收申请专业和名额
我校2007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接收人数不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30%.其中汉语文化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国际汉语教育方向接收推免生的培养类别均为自筹经费。
二、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所在学校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推免资格的高校,原则上应是全国重点大学,或者申请者所就读专业的教学科研实力在国内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3.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
4.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必须优秀,外语水平良好,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数的前10%(设有研究生院高校的学生综合排名须在前15%)。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等有学术专长的,综合排名可适当放宽。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6.所学外语语种必须与拟申请的我校当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外语语种一致。我校部分专业不接收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请查阅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注意」
我校部分理工科专业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应能够获得推荐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若被接收免试攻读博士生,则不再占推荐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详情请查阅我校2007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和本科直博生申请办法。
三、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
1.《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
《推免生登记表》由学生在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后,向所在学校领取,要由所在院系、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并盖公章;《推免生登记表》封面要经推荐学校所在省(自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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