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硕士研究生
报 考 须 知
一、培养目标及办学方式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促进科技、教育与经济建设的紧密结合,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和输送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我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部分高等学校开展工程硕士培养工作的通知》(学位办[1997]57号)精神,自1998年起在企业中招收在职工程技术人员或工程管理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
我校特别重视根据企业的需要培养人才。为了不影响企业的正常工作,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通常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即教师走出校园,课堂设在企业;学生入学不离岗,所学内容、研究的课题必须与企业实际相结合,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二、报名要求
1、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属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无学位证的考生录取人数占总数的10%以内);
(3)工作业绩突出;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5)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论文(设计)答辩。
(6)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7)工程硕士研究生与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内硕士生二者不得兼报。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现场报名时间为2006年7月29日至31日
3、报名方式:
今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对以企业为依托集中(办班),由企业统一组织报名;
单独报名者,必须与相关学科联系人联系,在所在院(系)报名。
(1)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报考,推荐单位与培养单位必须签定工程硕士培养协议。
(2)考生在报名前须填写《 2006年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或在“学位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scb.zip)
(3)考生一般应在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报名和考试。
(4)培养单位负责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时推荐单位和培养单位均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在何地参加考试等有明确的意见,并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中写明。
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5)考生在参加专业课程考试时将《报名资格审查表》交与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培养单位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存档。
报名费:80元/科
联系人:哈尔滨工业大学研招办 贾云刚 霍钢 胡乔迁
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士领域相关领域招生联系人
邮 编:150001
电 话:0451-86416113
传 真:0451-86415167
报名网址:http://xwks.hlj.edu.cn(黑龙江省考生)
现场报名(确认报名信息):哈工大(一校区)行政楼213室 时间:7月29日-31日
其它地区考生请查阅http://www.cdgdc.edu.cn/zz06.html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工程硕士的考试时间按国务院学位办的统一考试时间进行。
2006年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将采取两段制考试入学办法。
第一阶段,考生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简称GCT(Graduate Candidate Test)”,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二年。“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第二阶段,2006年报考考生的综合测试考试由报考学校组织安排。
另外,持有2005年“GCT”有效成绩且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2005年工程硕士录取标准的考生(语言、数学 40分;逻辑、外语 30分;GCT总分 200分;专业课60分),可以持本人成绩单向学校任一工程硕士培养领域申请报名参加综合测试(要考虑学校在考生所在地是否有招生工程领域)。报名时间:2006年9月1日-15日、地点:各学科所属院系办公室。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科目参加全国联考,综合测试(专业基础课)由我校按工程领域自行命题,单独组织考试。
联考考试时间:2006年10月22日。
专业综合考试:2006年10月28日
四、录取工作
每年1—2月,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按考生成绩择优进行录取,招生名额由我校自定。录取时,考生单位或个人须与我校共同签定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培养经费将在协议书中确定。
附件-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