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和综合面试结果,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四、学习方式与学位授予
对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为2-4年。
对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可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制发的学位证书。
五、学费标准
工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除外)、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学费为全程2.4万元,软件工程硕士学费为全程3.4万元,工商管理硕士学费为全程3.3万元,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会计硕士学费为全程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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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kaoyanmishu.net 2006-3-12 16:53:02 考研秘书网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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