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04年同等学力考研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2004年继续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为便于广大申请者了解有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作出成绩,单位同意推荐的在职人员。
2、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2001年或2001年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5月10日~5月21日(周六、周日不办公),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申请人所报专业学院,请参见《天津大学各学院主管同等学力硕士教务员联系方式》
3、提交材料: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士学位证和最后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同一底片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贴在两张报名登记表上。
④本人工作以来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如科研项目、专著、发表论文等复印件)。
注:复印件一律A4大小
4、报名步骤:
①申请人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网(http://gs.tju.edu.cn/xw/)下载《天津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②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士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申请人所在单位说明盖章后的两份《报名登记表》在各院系由研究生教务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在各学院登记并由教务员签字盖章后,将身份证、学位证和毕业证的复印件连同一份《报名登记表》留学院存档并领取《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协议书》一式两份。
③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士学位证和毕业证原件并持另一份报名表以及《在职人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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