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b、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由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
c、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5、低于学校最低复试要求的考生,原则上不破格复试。
六、录取
1、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为依据。
综合成绩为=a*初试成绩+b*复试笔试成绩+c*面试成绩
其中a、b、c为加权系数;系数值由各招生单位确定。
区分计划内、外的指标应按综合成绩排队。各招生单位可以在本单位的招生规模内按学科、研究方向或按导师安排计划内、外的指标。调剂复试的考生一般安排计划外指标录取,破格复试的考生一律安排计划外指标录取。
2、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应在复试、录取细则中规定录取程序和淘汰原则,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东南大学
200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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