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03年考研复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0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条、重点提示 1、今年各专业复试与录取比例为1.2:1. 2、导师招收的研究生人数与其科研经费挂钩,有关政策详见《关于2003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组织形式 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用校、院二级管理。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各分院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由4至6位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担任,由院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在复试前,复试小组根据复试的目的和要求,确定复试内容与形式,拟定复试试题。复试小组名单应于4月17日前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条、复试方式和内容 1、根据教育部制订的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复试原则,结合本单位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安排复试。复试一律采取差额复试办法,除合格生源不足的单位外,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不少于招生人数的120%. 2、复试内容包括两部分:(1)外语口语考核;(2)专业考核。 3、复试方式: 外语口语考核方式为口试,由外语学院负责,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考核方式为笔试或面试,由各分院自行确定,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对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内容应增加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试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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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kaoyanmishu.net 2006-3-12 11:26:36 考研秘书网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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